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汇编
一、违反政治纪律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湘潭大学某教师成某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017年以来,成某在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来源: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案例二:某直属高校光华管理学院教授虞某私自携带政治有害出版物入境问题。2016年4月,虞某、涂某等5人前往台湾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其间,虞某出于个人兴趣在台北某书店购买了一些涉及政治人物和政治事件的图书并带回境内。2017年4月,虞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二、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某直属高校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某(正处级)违规组织选举、侵犯党员权利等问题。2016年11月,学院举行党委换届选举大会,王某对具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未核实,对应参会党员人数不清楚,对是否通知应到会党员参加会议不清楚,在到会党员未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的情况下,仍进行换届选举。2017年4月,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四:北京建筑大学教师许某某在课堂上发布不当言论问题。2017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纪念日当日,许某某在讲授《概率论》课程中,将日本民族和中华民族进行不恰当对比,在课堂上宣扬“种族歧视”,称“中华民族是劣等民族”,“除日本以外所有亚裔都是劣等民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经调查,学校决定给予许某某行政记过处分。(来源:北京建筑大学官方通报)
案例五:某高校教师魏某某承担涉密项目,违反保密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7月,魏某某作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参与了某项机密级国家安全重大基础项目的研究工作。其间,魏某某无视保密工作纪律要求,在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上撰写涉密论文,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机密级课题协议书及自己撰写的涉密论文提纲发送给其他合作单位。学校在调查后,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涉密项目的资格,并责令其在实验室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负有领导责任的实验室负责人高某也作出了书面检查。(案例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六:某高校教师林某某身为考研出题人,泄露考研真题问题。作为学校研究生入学考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专业课考试命题专家,林某某长期私自任教于校外研究生入学考试辅导机构。某次教学过程中,林某某将2019年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真题泄露。事发后,学校取消了林某某硕士研究生导师的资格,取消其当年评奖评优资格,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来源:中共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公众号)
案例七: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经调查,学校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并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来源:教育部网站)
案例八:某高校教师潘某以学校名义私自开设培训班,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问题。2017年寒假期间,潘某私自招募多名中学音乐教师,以某高校音乐学院的名义开设声乐补习班,并到当地多所中学进行宣传,共招收学生100余人,每人缴费2000-3000元不等。开课一周后,因对授课效果不满意,被家长反映至学校。学校调查后,责令潘某立即停止该行为,并给予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等级由九级降至十级,并扣发当年岗位津贴。(来源:教育部网站)
三、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典型案例
案例九:安徽财经大学原副校长张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某某先后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和购物卡、平板电脑、高档烟酒、石斛等礼品,折合共计24.88万元。2017年至2018年,张某某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携家人到多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张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张某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十:西南科技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原副处长高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4年下半年至2021年春节前,高某某先后6次收受设备供应商以拜年拜节等名义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94万元。2018年春节前至2021年春节前,高某某先后5次接受设备供应商、招标代理商安排的宴请。高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高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岗七级职员。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十一:湖南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所长胡某某等人滥发加班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科技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在收取培训费及收到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返回给鉴定所的鉴定费后,未上交学校财务,在支付完正常开支后违规将结余经费71302元以加班费名义全部发放给工作人员。胡某某和主管部门招生就业处处长李某某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胡某某、李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加班费被收缴。(来源: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案例十二:某直属高校党委委员、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陈某(正处级)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3年以来,陈某在学校已为其配备院长办公室的情况下,仍占用学研中心教学科研用房作为办公场所,并在房内设置暗室,放置单人床等很多与教学科研无关的个人物品,将该科研用房打造成事实上的个人空间。2016年11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教育部网站)
四、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
案例十三:浙江大学原教授陈某某贪污挪用科研经费问题。陈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外协单位,并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累计骗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945.4975万元,构成贪污罪,被判刑10年。(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案例十四:安徽理工大学能源与安全学院教授何某某虚报冒领科研经费问题。2012年至2014年,何某某未将企业支付的横向科研项目款项转入学校财务,直接交厂家预付材料购置款,造成资金风险。2011年至2013年,何某某以多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列支“学生助研补助费”,虚报冒领科研劳务性费用,并向审计人员提供了与事实不符的材料。安徽理工大学研究决定,给予何某某降低岗位等级(由教授三级降为讲师八级)处分。(来源: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案例十五:某高校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职务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学校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并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来源:教育部网站)
五、违反职业道德的典型案例
案例十六:南京大学教师梁某学术不端问题。2018年10月,媒体曝光了南京大学教师梁某的多篇论文涉嫌抄袭、一稿多投以及她在教学中态度不端而被南京大学本科生举报等诸多问题。经调查后,南京大学给予梁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梁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将其调离教学科研岗位,终止“国家级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其相关人才计划称号和教师资格。(来源:教育部网站)
案例十七: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抄袭剽窃问题。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师戴某在其2018年申报的基金项目“近现代建筑遗产记录信息化技术及其保护再利用研究”申请书中,抄袭剽窃了其在2014年评审过的东南大学教师方立新获资助基金项目“南京民国建筑修缮BIM模型实例库的构建及其数据挖掘与知识发现研究”申请书的内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取消戴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议、评审资格7年并给予其通报批评。(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
案例十八: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师严某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问题。2021年11月23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举报该校教师严某隐瞒已婚已育事实,与其发展不正当关系,并骚扰多名在校女生。11月23日晚,上海外国语大学发布公告称,经查,严某的行为已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严某予以解聘;并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启动党纪政纪处分程序。(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官方公告)
案例十九: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根据相关规定,学校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来源:教育部网站)
案例二十:湖南文理学院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刘某某利用担任文史与法学学院学工办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的便利,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私自收取并侵占该校学生学杂费和班费共计77万余元。学校将刘某某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刘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给予刘某某开除党籍、免职等处分,根据司法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的处理结论,依法依规给予进一步处理。(来源:教育部网站)
案例二十一:某高校辅导员肖某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肖某在担任辅导员期间,以帮助学生入党的名义先后收取3名学生及家长4笔红包礼金共计10000元。肖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工资等级由专技11级降低至专技12级的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来源: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六、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典型案例
案例二十二:某高校教师南某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内容问题。2018年10月,某网站的聊天室里有人反复发出激情表演的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涉案地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广西、内蒙古等多地,某高校教师南某即为犯罪团伙当中的一员。南某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时也被所在学校开除。(来源:教育部网站)
